她大我八歲,我願意愛她一輩子


她大我八歲,我願意愛她一輩子

太太郭椿華大我八歲,結婚時還是佳興國中的老師。
民國71年底,剛退伍三、四個月,正結束在當時黨外有名的深耕雜誌執行編輯的工作,回鄉準備律師高考,一方面準備考試,一方面也在黃憲清醫師開設的家教班任教。
有一天,因為陪父親北上參加台灣原日本兵聚會,因公路局國光號班車誤點,而在興南客運的佳里車站與當時的郭椿華老師認識,上車後又坐在一起,而點燃了這一段姻緣。
當時我就知道椿華年紀比我大不少,所以第一句話就問她:「小孩多大了?」,椿華回答說她還沒結婚,一句莽撞的問話,害的場面很尷尬,幸好椿華不以為意,我也趕快心虛地找其它話題,就這樣,我們一路聊到台北,聊了四、五個小時。
坦白說,我是個看到女孩子很容易害羞臉紅的男孩子,而且古意到以為只要牽女孩子的手,就表示承諾要追那女孩子。由於了解椿華年紀大我不少,所以對大姐姐不敢有非份之想,因此心理上也毫無設防的展開了一段單純友情的交往。
也許準備律師高考是一件太沉悶枯燥的生活,每天強迫自己唸十二小時的書,空白的感情生活讓單純友情產生些微的變化。椿華很安靜,作手工藝品、插花、皮雕等各項才藝,充實她的生活。我很欣賞她能安排自己的生活,可是也看得出來她感情空白的幽怨,心理上也為她抱屈:「這麼好的女孩,為什麼沒有好男孩來照顧她呢?」。單純的友情,經過一個多月的變化,竟發展出男女朋友的關係,也許這即是所謂的緣分!
民國722月,當時台北市議員陳水扁的律師事務所及服務處有一個工作機會,朋友介紹我去,我跟椿華提出來討論,椿華一口就鼓勵我北上工作,我問她,她擔不擔心如果我北上,我們兩人的感情會不會發生變化?椿華回答說,那也是命吧!她的回答讓我非常感動。
上台北之後,距離讓這段感情的熱度冷卻,而面臨社會現實及人生婚姻抉擇理性的考驗。我了解椿華大我八歲的社會壓力,不是一時感情衝動可以支撐完整個人生的,必須了透人生婚姻的究竟才能堅定的走下去。民國725月到7月中旬,除了工作以外,整顆心都是在思索著「跟一個大我八歲的大姐姐結婚,人生會變成如何?我是否有堅強的信心足以承受社會壓力?」,在作出人生不悔的決定前,我向許多朋友徵詢意見,包括現任行政院秘書長的邱義仁。
椿華知道我正在徬徨,她並沒有強迫我,祇是含著眼淚表示,無論我作出什麼決定,她都是我的好朋友。椿華的態度讓我非常感動,7月中旬暑假,椿華上台北來,我們已經二個多月沒見面,她憔悴了許多,為這一段感情所苦,她心理上覺得也許這是在一起的最後一段時光。見面時兩個人整個晚上都淚眼相對。那天半夜醒來時,發現她正眼眸含淚的注視著我,她說她希望能多看看我,她不知道以後是否還能這麼貼近地望著我的臉龐!她要我不要難過,她會作我永遠的朋友。她的話重重觸動我內心深處,頓時也禁不住奪眶而出的淚水。當天半夜,我終於下定決心:「無論多大的社會壓力,我會勇敢地陪她度過此生,給她快樂,給她幸福。」,隔天,我們共同決定兩週後結婚。
我們結婚已經十八年了,結婚後,我考上律師、考上研究所、開辦律師事務所到回鄉參選立委,連任立法委員三屆,椿華的操勞與辛苦,實非外人所能完全了解,我們同甘共苦,感情歷久彌新。我們慶幸做了人生重大不悔的決定,「愛她,就跟她結婚吧!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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